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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实盘交易 海泰科: 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21:29    点击次数:128

股票实盘交易 海泰科: 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148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率为 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海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海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海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 股的风险。 债”,将按照 100.26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海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 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海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 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期间,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33.878 元/股)的情形,触发《青岛 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 使“海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海泰转债”赎回的全部 相关事宜。现将“海泰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396,571,600.00 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 代码“12320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3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69 元/股调整为 26.4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已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43 元/股调整为 26.3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 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 26.36 元/股调整为 26.06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市流通,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26.06 元/股调整为 26.00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 第六年 3.00%。   “海泰转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00%。   (三)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海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6.06 元/股的 130%(即 33.878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海泰转债”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6 月 27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95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可转债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95/365≈0.26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60=100.260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海 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海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 “海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月 15 日为赎回款到达“海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海泰转债”赎回款 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海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咨询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联系邮箱:service@hitechmoulds.com.cn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海泰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海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海泰转债” 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海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 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 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回海泰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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